12.4供方選擇
供方選擇指接受投標或建議書,并根據評估標準選定某一供應商。
在供方選擇過程中,除了成本或價格外,可能還有許多其它因素需要評估。
價格雖然可能是有現貨供應產品的基本決定因素,但如果事實表明賣方不能及時交付產品,則所建議的最低價格就未必是最低的成本。
建議書往往分成技術(方法)和商務(價格)兩部分,兩者單獨評估。
關鍵產品可能需要多個供方。
下面介紹的工具與技術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結合使用。例如加權方法可用于:
選擇一個供方,并請其在標準合同上簽字。
把所有的建議書按序排列,以確定談判的順序。
對于大型采購事項,上述過程可能要重復進行?筛鶕醪浇ㄗh先選擇一些合格的承包商,然后根據更詳盡、更全面的建議書進行詳細的評估。
12.4.1供方選擇投入
1.建議書(Proposals)
2.評估標準(Evaluationcriteria)
評估標準包括供應商以前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樣品,考試/大作為評估其能力與產品質量的一種方式;還包括對該供應商與發包組織過去來往歷史的審查。
3.組織方針(Organizationalpolicies)
參與項目采購的組織一般都會影響建議書評估的正式方針。
12.4.2供方選擇的工具與技術
1.合同談判(Contractnegotiation)
合同談判就是在合同簽字之前,對合同的結構與要求加以澄清,考試/大取得一致意見。合同的最后措辭應盡可能反映所有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
談判的主題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責任和權限、適用的條款和法律、技術和經營管理方法、合同資金籌集、以及價格。
對于復雜的采購事項,合同談判可能是個獨立的過程,有自己的投入(例如,一份問題或未決事項清單)和產出(例如理解備忘錄)。
2.加權系統(Weightingsystem)
加權系統指把定性數據加以量化,以減少個人偏見對供方選擇影響的方法。
多數加權系統包括:
1)對每項評估標準賦予一個數字加權值;
2)為期望賣方評定每項評估標準的得分;
3)把得分乘以加權值;
4)把所有乘積相加,求出總的得分。
3.篩選系統(Screeningsystem)
篩選系統指為一項或多項評估標準建立最低的績效要求。
例如,可以要求期望賣方首先提名一位具備具體資歷的人(例如項目管理專業人員)作為項目經理,然后才能進一步考慮該建議書的其余部分。
4.獨立估算(標底)(Independdentestimates)
對于許多采購事項而言,采購組織可以制定自己的獨立估算(標底),考試/大用以核對賣方提出的要價。賣方的要價若與標底相差甚大,或者表明工作說明書編寫得不恰當,或者說明期望賣方不是產生了誤解,便是未對工作說明書的全部要求作出相應答對。
獨立估算往往稱為合理成本估算。
12.4.3供方選擇的產出
1.合同(Contract)
合同是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它要求賣方提供指定的產品,要求買方支付規定的金額。
合同是一種法律關系,其調整應在法院進行。合同可以有多種名稱,包括合同(Contract)、協議書、分包合同、采購訂單,或理解備忘錄。
大多數組織都有具體規定何人可代表本組織在協議書上簽字的方針與程序的書面文件,這種做法通常稱為采購權限的委托。
雖然所有的項目文件均須經過某種形式的審查與批準,但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性質通常意味著,它將經過更嚴格的審批過程.在所有情況下,審批過程的主要重點,在于保證合同語言所描述的產品與服務能夠滿足業已明確的需求。就由政府機構承擔的重大項目而言,審查過程甚至包括公眾對協議書的審議。
合同的基本組成要素:
1. 有行為能力的各方(competent parties):分開的法律當事人
2. 目的的合法性(legality of purpose)
3. 訂約要因(consideration):交易的議價。(價格是一類訂約要因)
4. 出 價(an offer)
5. 接 受(accept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