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指南
1.根據美國PMI規定和要求,英文申請表上的First Name為英文名,Last Name為英文姓,請考生注意不要將兩者填反或誤填(例如考生名叫李大山,則正確的填法為在First Name欄中填Dashan,在Last Name欄中填Li,否則為填反或誤填),而且在中文申請表上填寫的英文姓、英文名,內容要與英文申請表上的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否則考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在PMI規定時間內更改姓名所收取的35美元手續費,以及考試后不能更改PMP證書、考試成績單、網上公布姓名等涉及姓名的各項內容。
2.項目管理月份是指某個項目的起止時間。項目管理小時數是指申請者在項目中經歷的項目管理時間。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至少要滿足36個月和4500小時,每天工作時間按8小時左右計算。加班可另加;
3.本科以下學歷項目經驗要同時滿足60個月和7500小時;
4.各項目的時間不能重復;(項目1:2002年9月----2003年2月,則項目2的開始時間必須在2003年3月及以后)
5.月數計算為兩者相減(如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為4個月);
6.項目管理時間應在填寫申請表之日前6年(本科學歷)或8年(本科以下學歷)范圍內計算(如本科學歷考生在2003年1月15日填寫表格,項目經驗應從1997年1月15日起算);
7.申請表(包括審查后的補交材料)一式兩份,一份提交至PMI,一份個人存檔(若材料審查不合格時,可參照修改);
8.應在所有要求簽名的表格頁簽名字拼音和日期;
9.使用本網站上的申請表格(包括中英文申請表,重考表格,緩考表格,退考表格),請用計算機填寫后打印并簽名。在第一頁英文申請表格正上方請用英文填寫考點和考試日期(如Beijing June19, 2004)。粘貼、自行修改或制作表格無效。
10.Country Code 處填寫CN、申請表的名字要與提供的有效證件的名字相符,用漢語拼音填寫。Last Name為姓,First Name為名。全部用大寫字母填寫。
11.地址和E-mail、工作單位、郵政編碼應是相對長期的,以便保持聯系。如有變動,請E-mail至外專局培訓中心。
12.英文申請表一定要填寫完整,簽名。不完整的申請表將被退回。
13.經歷證明表(Page 5)和項目描述表(Page 6)配套使用,經歷證明表的項目欄只能填寫單個項目。如果從事過的項目多于一個,要把該表復制。經歷證明表要按照美國項目管理協會規定的內容填寫,注意項目的起始時間、項目名稱、每一項目過程的大致時間(按小時計)、主要的業務內容、在項目中的角色、簽名、日期等。如果從事的項目還未完成,可以把申請日作為項目的完成日。 項目名稱不能縮寫。考生每個項目必須填寫項目啟動、計劃、執行、控制、收尾五大過程的項目小時及經驗。
14.項目描述表(Page 6)只能填寫單個項目的具體描述。如果從事過的項目多于一個,要把該表復制。同一經歷證明表(Page 5)可以有若干項目描述表(Page 6)。項目描述表的具體描述一定要與相應經歷證明表(Page 5)中的內容相一致,并詳細敘述項目各階段取得的可交付成果。不同項目的項目描述表不能雷同。具體內容可參考范本。
15.如果是PMI會員可填寫PMI編號,不是可不填。
16.每一項目要填寫一份經歷證明表(Page 5)和項目描述表(Page 6),有幾個項目就填寫幾張項目經歷證明表和項目描述表。
交表須知
1、請將照片粘貼于中文申請表的照片粘貼處;
2、將所有的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中文申請表、英文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學位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培訓證書復印件,若為PMI的會員,請在身份證復印件后附上會員證復印件;
3、材料裝訂在上部中間位置處;
4、若因大學畢業時間較早,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為一個時,可只提供一份證書的復印件;
5、申請人若有多個項目,英文申請表按照項目發生時間的順序裝訂。每個項目含經歷證明表(Page 5)和項目描述表(Page 6);
6、英文申請表的第6頁為您所參與項目階段的可交付成果內容,所有的項目階段均需填寫。
交費須知
1、初考和重考的考生提交材料的同時交納考試費。
2、緩考及退考的考生提交申請的同時交納管理費。